罚人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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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李载仁,唐之后也,避乱江陵高季兴,署观察推官。性迂缓,不食猪肉。一日,将赴召,方上马,部曲相殴。载仁怒,命急于厨中取饼及猪肉,令相殴者对餐之。复戒曰:"如敢再犯,必于猪肉加之以酥!"
 

译文:

李载仁是唐朝皇族的后裔。为了逃避战乱,跑到江陵高季兴那里,做了个观察推官。他生性迂腐,行动缓慢,从不吃猪肉。
有一次,他将要去接受上司的召见,刚上马,家里的仆人打架了。李载仁大怒,叫人立即从厨房里拿来大饼和猪肉,让打架的人当着他的面吃下去,并且警告说:"以后如果胆敢再打架,一定要在猪肉里加上酥油来重重地惩罚你们!"
冯梦龙《古今谭概》

寓意:人们的好恶是不一样的。把自己的好恶当作别人的好恶,不仅荒唐可笑,而且会导致错误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