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爱情的名义

作者:网络  时间: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来,成为很多人心中的隐痛。
  
  我的朋友小蓝就是,她的钱借给了前男友。当时,男友是一个前途未卜的摇滚歌手,想着自己出一张唱片搏一搏。
  
  但是,没有钱怎么办?小蓝一直在写字楼里朝九晚五,钱是有一点的。他知道,不好意思开口,就日日烈酒买醉作颓靡状。
  
  已经同居三年的小蓝怎么会不明白他的心思。看他眼眶深陷,眼神发直,脸色发青,她就想,世界上最便宜的是钱,最贵的是情,我一定得帮他。
  
  当她抱回来一摞钱往他的手里放的时候,他低下头,良久才说,小蓝,我一定会还你的,我成了名角,一定带你周游世界。
  
  类似的话,他一共说了四次。第二次,是他心血来潮要组建一支乐队。小蓝不得已向父母开口,谎称自己要在北京买房。父母拿出自己多年积攒的钱给了宝贝女儿。他们哪里知道,这笔钱,不到半年就被消耗殆尽。
  
  后来又有了第三次,是他要买辆吉普车。他向小蓝保证,这笔钱他一定会很快捞回来的。小蓝厚着脸皮向朋友们开口。朋友们以为只是救个急,很快给她凑出了一笔钱。小蓝哭了,她隐隐约约意识到自己在挖陷阱葬送自己。
  
  果然,男友突然离家出走,只在电脑里留下一句口信,让小蓝不要去找他。他说混个人样以后再回来找她,也一定还她的钱。
  
  小蓝是爱面子的人。她咬紧牙关,月月节衣缩食,一笔一笔还清借朋友的钱。最后一笔钱还清的时候,她已经瘦身成了麻杆。但是,每每她单独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都会祥林嫂一般茫然不停地重复,你说,他真的会还我的钱吗?
  
  我不能确定。但我知道,以友谊的名义借出的钱,有一天或许会回来。但是,以爱情的名义借出去的钱,就难说了。人财两空,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因为前者关乎社会公德,不到万不得已,很多人还不敢公开违抗。而后者,对得益的一方,那是本事;对出血的一方,那是爱的代价。这是否也是男女交往的潜规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