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初,我朝思暮想去加拿大的护照拿到了。兴奋之余,马上投奔北京新东方学校,报了一个“托福”寒假下午班。我们上课的教室能容纳几百个学生,场面蔚为壮观。胡、钱、孙、李便是教过我的四位英语老师。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在于表达我对这四位师长的无限挚爱与思念,在于描述当时的人文气氛,并非为具体的人树碑立传,因此将其真名隐去。
先说说胡。胡教英语阅读和写作,三十开外,湖南岳阳人。据上两届“托福”班的师兄对我讲,那年湖南发大水,殃及了岳阳。胡讲着讲着课,突然戛然而止;背对着大家,眼睛久久地凝视着黑板旁边的中国地图,深情而忘情,突然,他猛地回过头来,眼里充满了泪水,意味深长地讲了句和英语毫不相关的话:“岳阳,我的故乡!”当时在场的学生无不为之动容。也许胡自小在洞庭湖边长大,受了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影响,不知胡真实年龄的,还以为他五十开外了。胡面呈菜色,头发比电影明星葛优的头有过之而无不及,属未老先衰那种风格。头发虽然稀少,但是每次他骑着那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车子来讲课时,却总是梳得整整齐齐。胡作为访问学者,去过英国,受过温带海洋性气候的滋润,举手投足极具绅士风度,他讲课总爱坐着,就那么一坐——宝刀屠龙,惟我独尊。上课时,胡始终围着围巾,即使我们已经被暖气烤得恨不得赤身裸体了,他依然故我地围着。也许是南方人畏寒怕冷?但我想这里“酷”的成分居多。
胡著作颇丰,治学严谨,讲起课来有板有眼,从不马虎半点。每次讲课前,他先从黑板的右上角写下下次课要讲的内容,还嘱咐我们“要好好预习,否则就跟不上了”云云。胡讲课最爱用“做掉”这个词,一节课下来,“做掉”这个词要重复十几次甚至几十次。比如讲阅读理解,他会说:“先做掉容易的……再做掉较易的……接着做掉较难的……最后做掉最难的,那么这套‘托福’阅读理解题便做掉了。”再如讲写作:“先做掉作文的开头……接着做掉中间部分……最后做掉作文的结尾,那么这篇作文你就做掉了。”“托福”的阅读理解和作文,对胡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要不怎么说“热闹的马路不长草,聪明的脑袋不长毛”呢?胡在他的最后一节课讲的最后一句话让我受用终生: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你不要有任何借口不学习英语。
再说说钱。钱教听力,三十岁偏左,1.70米偏右。精瘦干练,头脑灵活。他自己给自己起了个笔名,叫“无聊”。虽教英文,但他坚决反对中国人出国留学还要考这无聊的“托福”。他希望有一天,中国强大了,汉语在全世界流行了,英语作废,他好失业回家种田!大有“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高风亮节。在他课上,个突出的特点就是毫不含糊地认为中国人优于西方人,中国文化优于西方文化。他说,中国人的头发开始为黑,年纪大后变麻,变花白,年老便会全白,有个发展进化的过程。而西方人的头发则是麻色就麻到底,金色就金到底,缺乏发展。课下,有的同学却问钱:老师,你这么说西方人不好、西方文化差,你在上大学恋爱时,是否有过被外国女孩抛弃的经历?钱眼睛一下睁圆了,然后又眯着眼咧嘴一笑:你请教的是英语中的虚拟语气问题。即便有,也是我抛弃她,哪轮得到她抛弃我呀!你老师是一个多么优秀的人。又有的同学问钱:老师,有机会让你去西方,你去吗?钱又眯着眼咧嘴一笑,然后又眼睛一下睁圆了:有这等好事怎么不去?西方文化劣于东方文化,西方人丑于东方人,但终究人家也有好的一面嘛。我一定要痛痛快快地去,再痛痛快快地回,我才不磨磨蹭蹭地留在那儿!学生连连点头称“老师说得对”。
钱有两个习惯动作,第一个是猛回头。课讲得精彩猛回头,讲得无奈猛回头,讲得气势如虹猛回头,讲得疲惫不堪也猛回头。头回得有理,回得有利,回得有节,比跳探戈的回头率还高。第二个是挠脑袋。课讲得太快,同学们跟不上了。钱挠脑袋;擦黑板时挠脑袋,给同学解答问题时挠脑袋,有时自觉不自觉地也挠脑袋,可爱之处,胜似孙猴。我永远也忘不了钱艰苦朴素的情景:课间,钱出教室,悄悄闪进小卖部,购得一面包和一瓶水,躲在一隅,草草地吃完喝完,就算一顿晚餐了。寒假班的二十几天,我已见到钱这样的情景无数次了。
孙,也敦听力,三十岁左右,身高约1.80米,瘦瘦的,戴着一副近视眼镜,颇儒雅,长得很像电视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中的大李。孙是学理工的,但在英语方面极具天赋,悟性好,记忆力惊人,托福据说考过满分,所以被新东方学校招至门下。孙的托福成绩足以证明一句话: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
孙讲课的语速快得惊人,一节课你就听他“BA LA BA LA”个不停,稍一走神,你就被狠狠地甩到爪哇国去了。加上他那摇滚歌手般沙哑的嗓音,所以大家瞪着几百双眼睛听他讲课,都快把他看融化了。孙文理双全,所以牛气十足。你这道题答错了,他会冷冷地吐出个单词“Banana”(汉语“香蕉”的意思,但在英语里还有另外一层意思,就是“笨蛋”),那道题又答错了,他再会冷冷地吐出“Banana”。害得我们人人以为自己是“Banana”,我们班快成了盛产"Banana”的洪都拉斯了。为此我们都快气疯了,但在孙的“Banana”声的不断鞭策下,我们的英语听力不断提高,这还得感谢“Banana”孙。看来,若想不被人叫“Banana”,只有通过努力去证明自己确实不是“Banana”。
孙酷爱穿马甲。整个寒假班,他在讲台上的穿着,不足马甲套着高领衫,就是高领衫被马甲套着。我们不由得去想像,孙把马甲脱去时是什么样?嘿嘿,孙老师,别以为你不穿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栽对孙油然而生敬意的是孙的最后一课。孙的鼻子有问题,那天流了血,起初,血量不大,孙用纸巾擦拭便可。后来流得多了,孙改用手帕。到了最后,孙把自己喝的纯净水倒在手帕上洇湿;边拭鼻子边给我们讲课。这是动人的一课,这是呕心沥血的一课!同学们焦急地屏住呼吸,有的女生都不忍看了。何为胜利一坚持就是胜利哦们伟大的孙挺到了下课!彼时彼刻,学生们给孙报以热烈的长久的掌声!
最后说说李。李教语法,山东青岛人。他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浑身散发着男人的魅力,足一个白马王子型的小伙子。
语法是英语学习中最为枯燥的一项;但李懂得讲课艺术,何时该张,何时该弛,火候恰到好处,能变枯燥为生动,化腐朽为神奇。听李的课如沐春风,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从小学学英语时起,英语语法有好多模糊不清半懂不懂的东西,但经李的点拨和调教,许多疑难都被扫除了,许多疑难渐渐变得清晰起来,李在我心目中是当之无愧的“语法第一人”。我对李的崇敬,真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
李极具表演天赋,讲课爱用的手法是:抛砖引玉。在我脑海中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是寒假班临近结束,有的同学以为语法要领已全部掌握,抽出时间去逛逛北京城,和同学们聚会,李留的作业没有做。李知道后,立刻停止讲课。他说:“有一天,我去游泳馆游泳,正好碰到一位国家级游泳教练,我向教练讨教蝶泳的基本要领,那位教练便把要领和盘托出,当时我也默默记住了。”讲到这,李便当着几百号学生的面,“游”起了蝶泳。从讲台的一头“游”到另一头,“游”得极卖力,“游”得极逼真,同学们为李鼓起了掌。“游”到高潮,李突然大声问一句:“我游得好不好?”同学们齐喊:“好!”李又问:“棒不棒?”同学们齐喊:“棒!”笑容可掬的李,突然停止了“游泳”,收敛了笑容,神情严肃地说:“河是,我一到游泳池,便沉了下去,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我在游泳池从来没游过蝶泳!”然后李话锋一转:“别以为托福语法全部掌握就会了,落到笔上就不是那回事了。那得练,不停地练!”李的话在教室回荡着。日后,再上李的课,同学们没有不完成作业的。
胡、钱、孙、李几位,是我漫长的英语学习过程中难以忘怀的老师,虽然我们共处的时间极为短暂,但他们是我心目中最可爱和值得敬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