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幸福的。
我坚信自己是幸福的,一向如此。为什么不幸福呢?我实在找不到不幸福的理由。
我真的无法解释什么叫作幸福,我也从来没有试图去理解到底什么叫作幸福,不是我没有求知欲,实在是因为我担心,害怕当我明白什么叫作幸福以后,当我知道人家如何来定义幸福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跟随了别人的方向,走向我自己幸福的反面。
我猜,所有的不幸福都是通过比较得出的荒唐结论,当一种幸福非得和另一种幸福比较、而且要死要活一定要分出个高下的时候,不幸福便产生了。但是,幸福真的只是自己的事情,每一个人的幸福各自不同,无从类比。我不愿意相信托尔斯泰老先生说过的那句著名的话: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却各有不同。
我的幸福怎么可能和别人的幸福一样或者相似呢?是否幸福,需要一个标准,我的关于幸福的标准怎么可能和别人的幸福标准一样或者相似呢?一旦你采用了别人的标准来丈量自己的幸福,那么,你的不幸福便开始了。
为了完成这篇文章,我不得不在四十四岁这一年,去学习幸福的意义。
查阅了一些资料,伦理学给幸福的标准概念是:人在创造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个人、集体乃至人类的目标、理想和正义公益之事业的实现而得到人格上的满足。
麻烦了吧,本来很自在很幸福的我,一看到这个定义,顿时惶恐起来,发现了自己的渺小,原来幸福的意义那么宏大啊,甚至有些高不可攀。突然面对镜中的我,扪心自问:
你真的幸福吗?
不行,我还得查查。
中国幸福学(当然,我不太了解咱们中国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门学问,没听说过)认为:幸福是人们的渴求在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是一种精神上的愉悦。
这个解释简单多了,至少它告诉我幸福是一种精神的愉悦,换言之,只要我精神愉悦了,你管我干了什么呢,反正我就幸福了。只不过,这个定义强调了“渴求在得到满足或部分得到满足时的感觉”,我要是没渴求呢?我今天一整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就不幸福了?多幸福啊!还有,渴求没得到满足或没有得到部分的满足就不幸福了?只要你不那么在乎结果,不一样可以幸福吗?
于是,查阅一番资料以后,我一头雾水,突然间有了一种不那么幸福的感觉。
出问题了。
不行,我不能被别人的理论牵着鼻子走,还是好好想想自己的幸福吧。
我清晰地记得五岁那年,我有一块两毛钱,那个时代那个年纪,巨款啊,全是毛票加分币,揣在兜里,鼓鼓囊囊一堆呢。得意得很。出去玩,回来,钱丢了,丢得只剩两分,好似晴天霹雳,自然号啕大哭。我外公见状,问我:
“哭,能把钱哭回来吗?”
我愣住。
外公:“如果能把钱哭回来,我陪你一起哭。”
我摇摇头,我当然知道钱是哭不回来的。
外公:“那你哭个什么劲!”
我瞪大眼睛望着外公。
外公:“丢钱已经很惨了,哭一场,岂不更惨。”
我不哭了,终于明白,我的确丢了钱,但是,我不能丢掉我的幸福。
我就是在外公这样的熏陶之下成长的。于是,我有时候会很不理解别人的一些行为。
我不理解,考第十名有什么好沮丧的,谁也不能证明第一名一定拥有比第十名更多知识;
我不理解,考上普通大学有什么好惭愧的,谁也不能保证重点大学的学生毕业后一定比普通大学的学生混得好;
我不理解,开10万元的车有什么好悲哀的,城里面限速都是80公里;
我不理解,职位低有什么好难过的,当大官的责任还大呢;
我不理解,存款少有什么好痛苦的,至少我见过一个小伙子花掉自己所有的6万元为心上人买了一只戒指,亿万富翁做得到吗?我指的是倾囊而出。
不是我自欺欺人,在我查阅的资料里,有一句话让我很感动:幸福都是暂时的。没有一种幸福是永恒的,也就是说,幸福就像一个滑溜溜的皮球,一不小心就会溜走,但跑得不远,稍微用心,又可捉住。最关键的是,你自己是不是相信,你眼前的,就是幸福。
我眼前的一切,皆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