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太美也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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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语说职场如战场,职场是从来没有真朋友。
  
  她幸运,刚进新公司没半年,就和B女结识。B女为人热情,长得漂亮,人缘又广。得B女介绍,作为高龄剩女的她也认识了好男人,条件不错,会买贵的礼物送她,去吃饭也是吃档次最高的,听音乐会,永远都坐第一排。
  
  朋友们都说她命好,她也这么认为。
  
  后来她却发现,他点的菜,去的地方,选的音乐剧,恰好都是B女喜欢的。她问他,他答,B女喜欢吃,你和她那么好,你也会喜欢吃。
  
  这个解释仿佛也过得去,一个她可以当成是偶然,可接下来太多的偶然,就只能是故意了。
  
  她和他后来无果而终。她通过B女,依然认识不少的吸金男,都是股票中的蓝筹,礼品盒里的纯金。可她有一次却无意中知道,原来他们都追过B女,追不到,成了朋友,B女才将他们介绍给她。
  
  于是她很聪明地疏远了B女,尽管与她交往,她得到的好处比坏处多。因为她们的好友关系,很多人都会大开方便之门,不看僧面看佛面啊。但她却远离了B女,因此有人说她不识抬举。
  
  她舍近求远,开始和QQ上一个还有来往的大学同学结成死党,两个人一起去逛街泡吧挑衣服,两人的性情及外貌都相近,后来她们在不同时间认识了不一样的两个男人,然后结了婚。
  
  她结婚的那一天,没有像当初约定的那样,请B女做伴娘,反而请了一个关系远远比不上B女的。
  
  B女始终不明白她恼她什么。
  
  只有她心里明白,一个女人,是不能与另外一个外貌、条件相差太远的女人做死党的。她的条件远不如B女,硬件软件都不在同一个档次上,从B女那里流出来的男人,下意识不免会将两个人做比较,相比之下她就相形见绌了,这会让她吃亏,永远都不会让男的看到她身上的发光点。
  
  就如同一个40瓦的灯泡和一个400瓦的灯泡一样,40瓦的灯泡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会显得很亮,可是和一个400瓦的灯泡同时点着,40瓦的就会显暗。
  
  婚姻讲究门户相当,友情当然也要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