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光可以重来,让你在众多的幸福中去推选,有一种幸福可能会让我们恋恋不舍——那就是与农村老乡在一起的那些日子。
—— 沙漠骆驼的题记
岁月退回30多年,我在一个公社粮管所工作。由于多少有点文化,又当过知青,所长特意安排我做乡管员(也算半个干部吧),主要工作就是经常下乡了解掌握各生产队的粮食生产、上交(公粮和购粮)和自留的情况。去这个公社时,有人就告诉过我,这个地方是鱼米之乡,女人漂亮风流,在全县是有些名气的。公社有20个大队120个生产队,分布在大大小小的被高山密林掩盖的村落。半年下来,我独自一人骑着凤凰牌自行车,坎坎坷坷地跑完了所有的生产队。
在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后,当然要面对吃住的问题。
那时候,住就安排在大队部(很多是破旧的祠堂),席子下面铺的是稻草,睡的床可能是解放时打地主分过来的,床架上画梁雕栋,多姿多彩,充满了喜庆的颜色。自己的随身东西很简单,一个草绿色军挎包,几本小说,简单的洗换用品和手电筒清凉油这类的常用东西。夜幕降临,四周寂静得很,自己常常是 在昏黄的煤油灯的光亮下读着那些精彩的文字。
那时候,“干部”到农户家是很受欢迎的。按照惯例和生产队的安排,“干部”是吃“排饭”,由农户(当然必须是可靠的贫下中农)逐家接待,每户一顿。虽然比其它地方多一些粮食,但也无法保证全是米饭,一般是有一半的红薯干;让人馋涎欲滴的,还是农户家的菜,数量不多,样样有味!一般也有三四个菜。客家人本来就热情好客,鱼干子炒大蒜加辣椒,在浇一点自莨的米酒,香喷喷的;大碗的红烧肉烧片肉垫上腌菜干,有的肉还涂上红色,更增加了人的食欲;煎炒鸡蛋黄亮亮的,还有农户自留地的时令青菜,都让你在品味中忘记了一天的劳苦。
饭后,按照规定,“干部”必须按标准把伙食费交给农户的。当时是每人一餐一角二分,四两粮票(粮食是计划供给的,成人一月一般是30斤上下)。没有其它“干部”陪,简简单单,有滋有味,饭后及时按照规定结账,老百姓没有意见,吃饭的“干部”也没有什么负担,心情也好舒坦。
之所以难忘这样一餐一角二分的事情,不仅仅是留住了的群众的温暖,常让我觉得必须时时记得那些群众的音容笑貌,以及那时候干部群众鱼水般的紧密关系。
当春天又一次来临时,在花开花落的飞逝中,幸好在我幸福的陶醉里,至今还没有忘记那一角二分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