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古时期的周朝,统治者把全国分成许多小国,由他们的子弟和功臣去治理,叫诸侯国。在当时的条件下,这种办法对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是起过作用的。但是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各诸侯国独自为政,不听中央的命令,相互之间又不断打仗争夺,使全国陷入分裂和动乱的状态。这就是历的春秋和战国时期。到战国后期,人民都希望把全国统一起来。
公元前221年,秦国国君赢政经过10年征战,消灭了其他6国,建立了秦朝。他就是秦始皇。怎样进行管理呢?有的大臣提出,还应该像周朝那样分封诸侯。一个叫李斯的大臣坚决反对,说应该实行郡县制,由中央统一管理,才不致于造成混乱和分裂。秦始皇支持李斯的意见,说:“过去战争不断,百姓受苦,就是因为全国分裂、各自为政、不尊天子造成的。如果我再分封,不是等于给自己树立敌人吗?想要安宁就难了。”
于是,秦始皇决定把全国分为36个郡,郡下设县,郡县官员由中央任命。他又下令制定统一的法令,使用全国一致的文字、车辆,开通首都到各地的驿道,做到畅行无阻;对长度、重量、容量也做了统一的标准。他还亲自到各地巡视,宣传统一的意义和功德。秦始皇实行中央集权、全国统一的办法,后来被历代统治者所继承。在中华大一统的事业中,秦始皇是有伟大功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