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人,折中就好

作者:网络  时间:

  我第一任男朋友就是我前夫。两人郎才女貌(也许他不这么认为),我爱他到骨头里,为他肯吃一切苦受一切罪,都磨炼成金刚钻了,最后还是分手。第二任男友,两人都不是扎实过日子的人,我奔忙,他奔忙,太形而上,没接地气,也分了。到秀才,一拍即合,都不存在过渡。前俩的牺牲,就为给他铺路了。
  
  若秀才在我情窦初开时走进我的生活,我眼角都不会望他,而他也看不上我。我眼里的男人,那应该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知识渊博、无所不通。我不需要他分得青葱还是蒜,也不需要他知冷知热,沾染尘埃。他就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躺在沙发上指点江山,坐而论道都怕他累着。我就一直奔着这样的男人而去,一猛子扎进去谁都劝不回。
  
  女人成长起来飞快。等我世界观人生观形成了,本事学个一星半点了,背一身房债了,儿子落地了,我就觉得累。剖宫产伤口没好就要出去挣钱,腰弯不下去还要喂奶换尿布,没人伸手的时候,多么能论道的男人都不仰慕了。
  
  生活就这样把一个小仙女变世俗了。还房贷,抱儿子,做晚饭,你随便挑一样!一屋不扫就滚蛋。男人其实挺悲哀的。他还是那个他,你不再是那个你。
  
  遇到秀才以后,这个与我倾心的书生形象有很大距离的男人,用一颗滚烫的心在温暖我,细心地看护我。他不说一句格言警句,也从不引经据典,却扎扎实实做好每一件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包括修衣架、关煤气、给我的光脚穿上袜子。只要医生嘱咐我禁止做的事,他一定悉心照料。他没什么玄奥的理论,却把我散落一地的泪珠穿起来藏进柜子,我真的好久都没伤心过了。
  
  40岁以后,能欣赏夫妻俩牵手散步,绕着世纪公园遛弯儿——一对一对经过我们的,都是60岁以上的老头老太;40岁以后,愿意结发俩双双下厨,我烧菜来你洗碗,我削皮来你剥蒜;40岁以后开始觉得疲倦,像老头老太那样开始养生,你给我拔罐,我给你刮痧;40岁以后,喜欢那个健硕的男人拎着大包小袋,让我空着手还拽着他胳膊溜达。
  
  那些我曾经喜欢和愿意为之牺牲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爱情,离我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