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是校友,毕业后,又一起分到一家建筑公司。他整天待在工地上,辛苦不说,工资还很低。但她喜欢他,就因为他人实在,好读书,而且还会写一手漂亮的字。
订婚那天,按当地风俗,他要送她一枚钻石戒指。
午饭后,他带她去城里买戒指。下了车,她说:“今天有点热,我们先到新华书店蹭一会儿凉吧。”他笑笑说:“算了吧,还是买首饰要紧。”但她坚持要去书店,他拗不过她,只好跟她走了进去。
他平时非常喜欢逛书店,只是这次他真的不想去,也不敢去,因为他很清楚自己口袋里的钱买了钻石戒指,就只剩下生活费了。
进了书店,她似乎不是在蹭凉,而是在找书。不一会儿,她兴奋地对他说:“你看,这书不错。”他说:“这是系列丛书,非常不错的。”说完这话,他就后悔了,因为他话音刚落,她就说:“那就买了吧。”
提着沉甸甸的书,他跟在她后面,心事重重,而她哼着小曲,三步两步就跨进了首饰店。看了半天,她说:“这些戒指都太亮了,我不好意思戴。其实,我对首饰一点都不感兴趣。要不以后再说?”
他摇摇头说:“那怎么行呢?这可是风俗!”她说:“风俗是死的,人是活的呀。”
于是,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给她买一枚独一无二的钻石戒指。
若干年后,他成了一个知名的作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那天,他拿出一枚他专门为她定制的钻石戒指,颤抖着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然后单膝跪地说:“我现在向你求婚,当初我没有条件,欠你太多。現在我要用这一枚代表着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戒指,来证明我对你的爱。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将戒指从指间摘下握在手中,她说,这是他们爱的见证,她要好好珍藏一辈子。
他忽然发现,她不戴珠宝首饰竟也是那样光彩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