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她第三次换工作,办公室就在他的隔壁。
公司集会。其时已是6月天。酒店走廊上盛开的栀子花香气逼人。他说,他们学校也有一棵很大的栀子树:“是清朝年间的吧,粗壮得需两双手臂方能合拢。”她接口道:“是明末的,国家二级保护文物。”他惊诧不已,小公司能遇到校友,几万分之一的概率。她还知道他那时在栀子树下与不同女子的约会,拥抱。甚至接吻。酒宴结束时,他微醉,坚持要送校友回家。他们乘同一辆的士,一手之距。还未到她住处,他已酣睡不醒。先送他回出租房,他倍感歉意,从车窗扔进一张百元钞票:“不好意思。应该我送你的。”像政客口中的“I'm sorry”,非常诚挚也非常虚假的道歉。她收好,夹在书缝。
自此。你来我往,感情便如轻音乐一般在两人之间浮浮沉沉。
28岁的爱情,早已不像校园里那样来得纯粹简单。他们有相同的经济基础。相似的年龄。一大把未知的前途……他感到蹊跷,现代都市观念前卫的她还是处女之身。而她,那一夜只是陶醉地伏在他年轻光洁的身躯上,不让他入睡,听他讲过去的点点滴滴。
他生在广州的一条小巷里,父母早逝,车祸。他靠微薄的抚恤金度日,惟一可依靠的就是奶奶。还有他小学时所走过的路,弯弯曲曲的小巷,最喜欢穿也是他不得不经常穿的校服,他能记得的街坊邻居,孤独忧郁的中学时光,大学里的懵懂情事,他以前的两次工作……是他前半生的全部。她喜欢听这些琐碎的细节。遥远的,于他早已成为先秦先汉,是天涯,模糊无影。她却从来没有过厌倦,如是反复直到于她近如楼下的街市。他以为女人其实都是这样,关注细节。只要她回到他们同居的小屋。她身上总是罩着他宽大的衬衫,两只长袖在胸前打结。像他从后面的抱拥。脚下套着他的拖鞋,几乎整只脚都长长地从前面露出来。她说她小时候习惯了穿爸爸的衣服,其实,她只是想和他更亲近。
在家里,她就像换了另一个人,小猫小狗样腻在他的身旁。没有了工作中独当一面的风风火火。有一点她记得很清楚,那就是,从不涉及自己的从前。他只知道她的现在,她从小到大她的独立,仿佛孤女。
公司要派一个熟悉广州的人去开拓市场。他回来征求意见。她很清楚,广州是他的家,还有他对这份颇具挑战性工作的向往。好在他每个月必须亲自回来向总公司汇报,分开的时间并不太长久。
那边的工作渐渐做得风生水起,这是她早就预料到的,没有人比她更相信他的能力。他被提为公司的副总,全权负责广州的公司。为了照顾他,她也被调去做他的助手。他曾经问过她的理想,简单到他唾手可得。一套房屋。有单独的小院,院子里种上高大的栀子树。他笑,她已经甘心成为俗气的小妇人。他却野心勃勃豪气冲天,要加班,要应酬,要休闲……家庭以外的生活她已无法介入。他不时接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用内地人难懂的广东话。渐渐大张旗鼓,坦荡地坐在她身边与她们交换那些柔软复杂的俚语。但是他也清楚,她温柔细腻本分持家。是做妻子的最好人选。身边的那些环肥燕瘦。即便是刚刚取得联系的大学初恋。也只是他风花雪月的一次排练。徐静蕾来广州做宣传。广东影院将全线上演徐静蕾的新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他最喜欢的女演员,她忧郁不苟言笑的青春。仿佛是她。那也是她最喜欢的一部小说。讲一个女子与倾慕的男子短暂的情欲,成就她一生的回忆。电影的情节在书信中缓缓展开:“没有一个女子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从不变心,过去是这样。现在是,将来也是。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觉察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声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那种欲火炽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完全不同。”
情暖一生的童年片断,6年的隐忍,暧昧的报社小阁楼,寒冷与温暖交织的小酒馆……她最能理解电影镜头的语言,在包厢里暗暗攥紧他的手,十指相扣,不留空隙。那女子的第一夜是情到深处的奉献。第:二夜是放纵也是她最后的一搏。在这个流行一夜情的时代。一夜的幸福能给谁一生的热情?灯光起来,他看到她泪光潋滟,疼惜地将她拥在怀里:“乖,这是电影,是艺术。别这样。”晚上,他专心地在家里陪她。她去卫生间洗浴,她的手机有来电,浓重低沉的彩铃《十年》。他接起来。浓重的广东话问候,问她有没有时间回来看奶奶。他仓惶失措,平时肆无忌惮地广东话调情,她都清清楚楚地捉在心里,却不留一丝痕迹,镇定从容。
那一夜,他也不让她睡觉,逼她讲她的过去。她想起不久前他在初恋情人面前的广东话欢言:“其实我们俩才是最有缘分的人,以前,现在。”她当时只是在一边苦笑,要说缘分中的前一个字,她比谁都体会更深。
她其实也住在他熟悉的广州,与他只隔一条窄窄的弄巷。一个巷南一个巷北。她每天都绕很远的路去上学,只是想看到他桀骜不驯的少年模样。整个小学,他们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不同的班级。也交谈过的,她记不清内容了。是一次暴雨,积水沪毁了路面,他背她过了那道小沟。他当然没想到,她一直在等他。中学。他们考进不同的学校,他的学校就在她学校的斜对面。也是在那一年。他的父母车祸致死。灵堂就设在他家门前,附近的小孩子都惟恐避之不及,她倒好。连续3天。站在灵堂的对面远远地张望,陪他度过恐惧的晚上。
她上初二那年,父母调到北方的城市,她却倔强地留在了奶奶家。终于离他近了些,因为。他也是和奶奶相依为命。那一年,他读初三。每个晚上,她都要溜进他学校的操场,坐在空无人迹没有灯光的看台上看他跑步。那是他最喜欢的运动,孤独的,自己与自己抗争。她看着他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声音变了,短短的胡须蓄起了,头发也留长了。正是桀骜不驯的年龄,眼睛乜斜着,嘴角轻轻上扬,带一点痞痞的笑,模样如街头小流氓无二。他当然没有注意到,她同刚也在他的周围发育,胸脯鼓起来,眼神飘起来。高考结束,她比他还急切地去学校看榜。那所北京的高校在她心中扎了根。她发誓,一定要考入他的学校,不错过他的每一个成长足迹。
第二年,谁也没有想到,一个普通中学里的普通学生会考入那所北京名校。她成为学校的英雄,名字和照片被张扬地悬挂在一直很阴暗的学校宣传栏里。校长请她给新生做报告,她到底辞掉,谁不知道她是一个没有理想没有信念的女孩子,她不能教坏自己的学妹,说她心里的目标只是一个人。一个考入那所名校的男生。她当然也轰动了那条小巷。那个暑假他碰巧没有回来,错过了她人生中惟一的一次高潮。大学里,她畏手畏脚,眼睁睁地看着他的两段爱情开始,结束。她买了望远镜,说是拿来看窗外的风景。谁也不知道她的目标其实只有一处,栀子树。他总是在那儿等待,在栀子树下与不同的女生亲密。只有在望远镜里,她才能肆意地把他拉近、拉近,近到看得清他脸上的茸毛。然后,她会在人去之后的栀子树下徘徊,流连。比他更熟悉栀子花哪一天有了新绿,哪一天开合。而她。根本无法纳入他的视线。没有亮丽的身线,也缺少青春的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