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生命中的前26年,他活得像一座正能量塑像,无比端庄有序,读完研究生,考上公务员,每天西装革履,开一辆经济型轿车去上班,从头到脚都很靠谱。
直到遇上了她。
她撒娇说,自己的闺蜜出门都有男朋友帮着背包。有时闺蜜嫌高跟鞋磨脚,她们的男朋友还会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样背着她,堂而皇之地在闹市区走。他为什么这样没有眼神儿呢,为什么不能帮她背个包呢?
他很不好意思,私下里觉得一个1。8米的大男人背着一个女包,那形象既“违和”又“娘娘腔”。老天爷,那都是些什么奇怪的包包啊,用各种昂贵的皮子拼接得花里胡哨,嫁接了磨肩膀的金属链条,印染了代表“恐惧”或“呐喊”的名画,或者涂鸦了比例奇特的儿童画。有时是一个草编筐,跟买菜的睡衣老奶奶可能更匹配;有时是一个透明塑胶袋子,完全不讲究隐私。
他怎么能背着这样的包包上街?难道一谈恋爱,就要无原则地娇惯女友吗?他理直气壮地说:“为什么要有这种奇怪的攀比欲?你闺蜜所做的事情,就一定是在理样本吗?当年你读书时,那样死沉的十几本教科书怎么背得动?如今只带些粉饼、口红、卫生巾,怎么就背不动了?力气小,还用这种砸得死人的大包,就不能买一个轻巧点的?”
她的脸色由红转白,又由白转青,只说了一句“不可理喻”,就跳上最近的一辆公交车回家去了,丢下他一个人在大街上发愣。
他委屈极了:“原以为女友像袁泉、秦海璐一样有文艺气质,谁知文艺女神也这么庸俗。”
就为诸如此类的小事,冷战3天。
他打电话跟表姐诉苦,表姐笑他跟女朋友说话的方式,有点像教导主任恨铁不成钢地教育学生,而女友不高兴的地方也在这里。她会觉得,他如此理性,如此顾忌自己的形象,是因为爱得还不够癫狂。《我的野蛮女友》里,那个受虐狂男主角能穿着女友的高跟鞋奔走,只求博她一笑,他为什么不能呢?
恋爱的最高境界,无非是享受生命中的“二”,放得下一切端庄和矜持,突破过一本正经的个人形象,做过很“二”、很不可思议的事,你才算砸开过青春的果核,闻见过里面醉人的香气;你才获得了突破,知道凡俗生活的边界在哪里,这是获得,不是丧失。基于这种潜意识,才会有男生成为首饰和丝巾设计师,成为指甲油描画师;才会有女生成为球迷和登山家,成为潜水技师,上百次下潜感受深海的瑰丽,有时与成千上万的旗鱼共舞,有时与鲨鱼擦肩而过,只是因为他也在那里。
表姐提醒他说:“就算你不想在大庭广众之下替女友背包,能不能想方设法放下你的架子,做些别的‘不顾形象’的事?你为了她,打过架子鼓,扮过小丑,演过行李搬运工,在女孩眼里,这些才是你‘深醉一场,忘了自己’的标志。”
是的,好好回去想一想,颠覆自我,你究竟损失了什么,就明白“不可理喻”的她才是上天派来的天使,令他突破了味同嚼蜡的生活流程,有过“二”得不能自己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