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婚姻断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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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经》说婚姻:“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两人成为一体。”离开,再结合,这是婚姻独立的第一步。
  
  但法律地位的独立不等于精神与情感的独立。以人譬喻婚姻。初结时,它是婴孩,刚从母体中挣脱出来,却仍有脐带连接着父母。父母给予它成长的养分,人情世故生活经验乃至夫妻相处之道,样样无微不至,唯恐疏漏。
  
  但它终究不是完全的婴孩,两个成年人成熟的思想和亲密无间的关系组成婚姻的内核。蹒跚学步之后迎来飞速成长,越早斩断脐带的羁绊,才能走得越稳,越远。
  
  可从来没有独立过的孩子,早已习惯了父母春风般的照拂,习惯听从他们的耳提面命,偶有叛逆,也会绕个弯子,回到原处。父母更无法接受分离后的失落,他们把孩子永远视作孩子。于是三十不立、四十仍惑,从未断奶的新婚姻,一直得不到远行成长的机会。
  
  父母如影相随的爱,一念成佛,一念成魔,一念决定执着还是放手。但给婚姻断奶,必须父与女,母与子,同时松开执着和依赖。
  
  亲情分离有痛,但这是人生第二次蜕变的必须。松手,便是另一番天地。虽有风雨,但从此能自己亲手创造迎接幸福;虽有波折,却从一棵草,茁壮成一棵树。
  
  唯有断奶的婚姻才能摆脱旧日影响,不至成为父母生活的复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