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老年法》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2011.1.7《济南时报》)这里注意到了老年群体,其实还有另外一个群体也需要注意,那就是留守儿童。
前几年,《常回家看看》这首歌之所以在一夜之间唱红大江南北,是因为反映出了很多人的共同心声。在家的人,牵挂出门在外的亲人,出门在外的人,也牵挂在家的亲人,这本来是人之常情。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出门在外的人越来越多,并且已经由昔日流浪的“游子”变成了今天闯天下的“硬汉”。他们背井离乡,离开亲人,去奔自己的美好前程。外面的世界精彩时,常常忘记故乡,忘记亲人。只有在失意和无奈时,才会想起故乡,想起亲人。
“常回家看看”,是亲情的一种表达方式,也是一种文化习俗。现在要作为硬性的规定,写入法律条文,不是没有道理。原因是一些人出门在外,不常回家看看,致使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数量剧增,生存的境况不断恶化。经济发展了,生活条件改善了,亲情却淡化了,精神家园出现了沙化和荒漠化的现象,就不能不令人警醒。
其实,老人们并没有太多的奢望。经常看到自己的儿女,会感受到一份人间的温暖。就像一个农民,看到自己的劳动果实一样欣慰。有一个女人老来丧夫,到外地和一位异性老人一块过活。经常思念自己的儿女却不能相见,于是就经常打电话回去。在电话里听到儿女的声音,了解到他们的生活情况,就感到非常慰藉。
在中华民族的文化里,亲情被看得很重。有很多传统的节日,来安排亲人们互相团聚。这些节日都要放假,给人们提供了回家看看的平台,绝大部分人也这样做了。回到家里,父母与子女,夫与妻,兄弟姐妹,团聚团聚,是一种亲情的表达,也是一种爱情的表达。这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优秀层面,也是凝聚力的重要源泉。
现在,有很多人热衷于上坟烧纸,祭典自己已经过世的亲人,有的还不远千里。对活着的老人赡养和关怀,比死了再上坟烧纸,要更有实在意义。父母对儿女的爱常常是无私的,儿女对父母的爱就往往刻薄很多。但这份爱就像一个接力棒,一代一代往下传,我们的民族才得以生生不息,兴旺发达。
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往往把目光在金钱上聚焦,把自己的幸福寄托在对金钱的获得上,以致忽视了人的精神需求。古代那些为了“吃穿”而去“千里做官”的人们,在不能回家看看的时候,便“每逢佳节倍思亲”,“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是一种多么美丽的诗意呀!
现在,法律要做出一些硬性规定,要人们常回家看看。这是对人们的一些“过枉”行为进行矫正,保留一点人间的暖意,让我们的心灵不致失落。人就像一个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亲情就像那根线绳。如果断了,就会失去平衡,最后导致失落。
作为一个人,既要有四海为家闯荡江湖的豪情,也要有不忘家人和亲人的柔情。亲情是一种丰富的精神营养,是联系每个社会成员的一个纽带,能够让人感到亲切慰藉,是物质利益不能代替的。我们在经济腾飞的时候,不能失去精神的家园。
作者:甄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