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乡音

作者:tFfF 时间: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语言较为复杂,自从推广了国语(普通话)后,无论哪个地方、哪个民族的人,都可以方便地沟通和交流。
一个人不管走到哪儿,乡音总是无法忘记的,有道是: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在异地他乡遇到老乡,说起家乡话来,真是倍感亲切!
有人说吃那方水,便说那一方的话,这句话是完全正确的。家乡话俗称本地方言,一个人在家时,说的当然是本地方言,但是人生难免要外出某生,所以,一个人在某个地方呆的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就会学几句他乡的本地方言。我也跑了不少地方,每到一个地方,我都会非常刻意地学习“本地”的方言,因为我觉得,身在他乡,要真正想立足此地,必须要学会当地的语言,以便秘本地人更好地沟通和交流。
人的天性便是好学,学识一样东西,我们便能增长一份见识,同理,学习外地方言也一样,多学会一种方言,我们便多了一个“立足点”。但是,喜新忘旧的人,我却极为讨厌。
我有一个朋友,她到广州市打工才大半年,八月十五回来,没想到她居然满口说的都是广州话,令我反感之极。老乡见面时,说的却是另一种语言,能不叫人反感吗?
我责问她是否连家乡话也忘掉了,她却笑答是一时说惯了,难以改口,她这种回答也太牵强了吧?说到惯,还有什么能比说了二三十年的家乡话更惯呢?
我本想继续责问她,但是仔细一想,觉得她早已把广州市当作是自己未来的家了(她的男朋友已落户广州市),一心欲成为羊城之一分子,多说也无谓矣。
谁不热爱自己的家乡?身在他乡的人,谁不怀念乡音呢?有蒙古歌王之称的著名歌唱家腾格尔,一直把家乡比作是《天堂》,他的这种热恋故乡之情,实在教人肃然起敬!
写至此,我不由得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腾格尔所演唱的《天堂》、《我热恋的故乡》、《蒙古人》等等。
此情此景,当真是有一种“明月何时照我还”之感!


凌宵剑